广告语,又称广告词,是指通过各种传播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或服务内容的一种宣传用语。凭借简短易记、号召力强等特点,成为品牌宣传和营销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在大众的心目中,广告语就是广告语而已,跟商标是两回事。其实将消费者所熟知的经典广告语注册为商标,对于企业打造和推介品牌更加有利,也能避免自家的广告语被他人滥用,造成不好的影响。那么想要将广告语注册商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湖北地理标志产品企业联合会告诉你广告语注册商标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广告语是否具有显著性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要求该标识具有显著性,一般的广告宣传用语会缺乏显著性,审查员在进行商标审查时,要具体看这个广告语内容是什么,是否能够让消费者将该用语跟商家的服务或商品连接起来。如‘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累了困了乐摩吧’等。
当然,广告语的显著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还是有办法提高显著性的,而且现在很多企业都会通过不断的宣传和使用来提高商标显著性。比如:在设计广告语的时候要注意显著性,也可以将自己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和广告语搭配一并注册,这样就能增强其显著性。还可以通过提高广告语的知名度来增强显著性,只要让广告语与其商品或服务建立了对应关系,那么这些广告语就自动具备了显著性,还是可以注册成功的。
2.广告语是否具有独创性:广告语本身具有独创性。
3.广告语商标是否合法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标不予注册。一般来说,广告语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批准广告语注册的第一依据是要意义重大,申请人应避免使用商业活动中常用的词语;其次,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申请人应避免使用直接表达或暗示商品功能用途的语句;也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当然也不得与他人在先已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如果企业想尝试将广告语注册为商标,不妨多考虑上述要求,这样广告语成为注册商标的概率会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