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是指向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经农业农村部专家评审、网站公示后获得登记证书的主体,一般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条件择优确定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进行宣传和参加展示展销活动过程中需要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主体。需要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主体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标志使用申请,经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同意后方可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
▋ 企业和个人能否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
不可以,农产品地理标志是由特定地域内符合一定生产规范的生产者共同创造的,是由这些生产者共有的知识产权,为防止这种权利被企业、个人独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不接受企业和个人的申请。
▋ 应该先确定特色指标值还是先进行委托检测?
在技术规范中所列品质特色指标全部为必检项目,在检测报告中需进行验证检测。这期间错误的做法是:进行委托检验后,直接将委托检验结果写入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因为检测样本数、检测季节等因素会造成特色指标值设定不够准确,即制定的指标值并不足以反应产品本身特点或对产品不同季节不同状态不具普适性。正确的做法是:先查阅资料、咨询专家、多点抽取样本、进行多次检测分析,合理科学确定特色指标项及指标值,然后进行委托检测验证相关项目及指标值制定是否合理。制定指标值时,也应明确指标值适用范围,如产品指标值存在期间产品状态是新鲜状态或是晒干状态。
▋ 为什么技术规范和人文历史佐证材料要提前准备?
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人文历史属于登记保护申报材料,但在申报前,各级农业工作机构需要根据相关材料判定产品是否符合地理标标志农产品“产自特定区域,具有独特的品质、工艺,传承浓厚农耕文化”的要求,并确定产品是否适合进行登记保护申请,因此建议申请人可于正式申报之前,先行准备以上材料。
▋ 确定检测指标过程中应避免哪些问题?
农产品内在品质指标需通过检测来确定,需由部中心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在产品技术规范中所列品质特色指标全部为必检项目。在确定检测指标过程中应避免以下问题:
(1)检测指标与产品特性不相符,选择不合理,如检测水果内在特色指标时缺可溶性固形物、酸含量等指标,而只检测各种氨基酸、矿质元素、维生素等。
(2)理化指标选择过多,造成后期持证人监管能力跟不上,检测费用偏高。
(3)指标阀值设置不合理,应注意检测样品量及送检时间(产品成熟度)等要素。